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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联合执法作出2024年第一起人防工程行政处罚
时间:2024-04-17 16:57:29 来源:平阳县国动办 浏览次数: 作者:钱昭斌 字号:[ ]

2023年平阳县国动办接到平阳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反映平阳县昆阳镇某小区部分人防门拆除、密闭通道堆放杂物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合县综合执法局进行调查取证。经现场踏勘,小区防空地下室9道人防门扇被拆除,1道人防门扇被浇筑,密闭通道堆放杂物,平阳县国动办立即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建设单位仅将密闭通道堆放杂物整改,其余问题未整改。平阳县国动办于2023年12月12日将违法线索移送综合执法局处置。综合执法局于2024年2月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结果反馈至平阳县国动办。

本案的违法主体、违法行为、适用条款认定都比较明确,亮点在于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市县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人防领域教科书式执法指引>的通知》,部门既各司其职、明确职责,又高效协同、文书互认,及时快速地完成了违法行为的查处。

本案中平阳县国动办在接到投诉举报后,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现场踏勘并责令相关当事人整改,固定了案件前期调查的证据材料,为案件的后续查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平阳县综合执法局及时接过“接力棒”,开展补充调查和勘查,完成调查工作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部门,督促当事人整改,案件整体办理流畅,衔接紧密,效率高、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