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我办对本单位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清理依据
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4号)等文件要求。本次清理是继2020年清理后的一次常规性清理。
二、清理范围
本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主要包括市人防办2020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4个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结果
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4个规范性文件,其中3个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 均需要继续执行。
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