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县级人防办组织机构最健全的瑞安市人防办继在去年成立我市首个人防设施建设管理站的基础上,日前,该办以贯彻落实全国第五次人民防空会议和全省人民防空会议精神为契机,针对该市人防实践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向该市市政府专题报告提建议,要求市政府牵头召开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并印发会议纪要,专门予以落实解决涉及人防工作的实际问题。该建议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一是统一收费,简化办事程序。主要要求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将该市民用建筑人防易地建设费缴纳工作由市人防办统一管理。
二是依法行政,严格审批程序。主要要求该市民用建筑审批工作应有该市人防办参与方案、规划、扩初等会审, 规划建设等部门在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和施工许可证前,应由该办严格审查把关,并凭该办出具的两种审批表之一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是强化民用建筑的人防专项验收。主要强调要加强建设项目专项验收工作,要求该市民用建筑都应取得市人防主管部门的验收意见书。未经市人防主管部门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及不符合人防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四是加快自建人防工程筹备工作。要求该市所有广场、绿地、展览场馆等公共场所及山体都应规划建设人防地下室和人防坑道,充分发挥自建人防工程的平战作用,努力提高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是依法管理人防资金(包括人防易地建设费、平战收入等),实行系统管理。要求该市按照国家国动委、财政部国动字(1999)1号文件及省财政厅、省人防办浙人防办(2003)27号文件的规定,人防资金于年底前必须实行系统管理。
六是建议具体由有关部门参加协调会。主要由该市市府办、法制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局等与人防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参与协调工作。
(温州市人防办 郑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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