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37/2019-00174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人防办 |
成文日期 | 2019-1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浙人防办〔2019〕22号
各市、县(市、区)人防办:
根据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我办制订了《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7版)》同时废止。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