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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37/2020-0014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人防办
成文日期 2020-03-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20-03-24 17:29:58 浏览次数: 来源:市人防办 字号:[ ]

2019年,温州人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温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防办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120年)》目标任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推进人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温州人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全面落实依法行政

(一)强化领导班子法治意识。以本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人防建设。一年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办党组集体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办党组定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年度召开2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工作、决定依法行政重大事项。主要负责人承担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中层干部的关键作用,努力增强人防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坚决抵制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进一步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充实人防法制专业人员,提高人防机关法制工作水平。

(二)合理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结合人防机关按纲施训要求,制定年度法制学习培训计划,将党内法规列入学习内容。落实人防机关集体学法制度,努力提高学习效果。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时间不少于15天。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同时,上半年,围绕“提升干部素质能力,推进温州人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在市委党校举办为期5天的全市人防系统干部培训班。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和全市人防机构改革实际,邀请军队院校、市委党校的专家教授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主题教育、人民防空改革发展、人防指挥体系建设、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人防工程规划建设与管理、行政执法、国家安全工作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为做好新时期人民防空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行动指引、拓展了工作视野。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进一步深化人防“最多跑一次”改革。会同市住建委出台《温州市本级政府定点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办法》,制定人防部门《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100天、竣工验收30天工作方案》,积极参与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施工图联审、“竣工测验合一”等改革措施的落实。开展对人防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要求和省市县人防审批“八统一”办事事项目录,组织市、县两级人防办对权力事项进行比对校核,进一步做好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和办事指南信息更新工作,所有审批事项均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积极参与“无差别受理、集成服务、一窗通办”工作,认真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全流程系统应用,努力实现变“跑一次”为“网上办”,变“网上办”为“移动办”。

(二)深入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积极探索人防法治宣传教育全域推进的实现路径,组织全市宣传骨干开展业务培训,每年选送人防教师参加省人防办组织的培训,全市开展人防教育的中小学校达211所。每年围绕一个主题,以举办机关宣传、广场活动、文艺演出、公益广告、知识竞赛、播放防灾减灾影视片等形式,组织全市开展“3·1”国际民防日、“5·12”国家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据统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组织各类教学、辅导和技能培训20场次;先后组织“人防进社区”创意大赛、中小学生人防教材授课课件征集、“百场专题进党校、千所学校齐宣讲”等活动。全面展开人防教育基地建设,截至2019年,全市人防教育基地完成11个,实现全覆盖。

(三)稳步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根据省人防办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市办成立了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几个试点单位,召开由试点单位相关人员和律师参加的座谈会,对试点中可能遇到的政策问题进行讨论研究与政策咨询。对全国各地结建人防工程产权归属的相关政策、做法进行广泛调查了解,为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并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同时,走访了市法制办、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城投集团,征求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四)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完善法律顾问职责,明确法律顾问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配合处理违法案件、参与人防法制宣传,对民事和行政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对人防行政执法重大决定和人防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修订法律顾问制度,明确规定凡以单位名义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事先要经法律顾问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新签订的各种合同事先必须经过法律顾问审查。利用法律顾问优势,有针对性地指导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细节,提高人防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五)开展人防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9〕28号)精神,成立清理工作专班,制定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对2018年12月31日前以市人防办名义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保留《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等3件,废止《关于人防“结建”工程面积不足部分实行履约保函的通知》等3件,并及时在温州人防网站予以公布。

(六)开展涉企柔性执法相关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升人防行政执法服务企业、服务公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能力,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温“两个健康”〔2019〕4号)要求,制定市人防办涉企柔性执法工作方案。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助推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温法建领办〔2019〕1号)要求,编制《市人防办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此方案的制定,为建设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为我市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为加快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温州推广应用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行政监管方式,提升执法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我办按一定方式和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据事先确定的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依法予以公开。掌上执法账号开通率、账号激活率和掌上执法至少2次人员占比均为100%。

(八)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做好群众诉求工作,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依照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决策、重点工作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等信息,推进人防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建立和畅通新闻媒体、网站信箱、12345热线等信息渠道,广泛听取意见,积极回应诉求,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人防咨询与投诉、信访相关制度,明确办理程序和时限,加强监督和问责,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12件。按时报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三、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温州人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的各领域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健全依法行政监督体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温州人防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深化人防“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改革,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

(二)健全制度规定。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

(三)严格规范执法。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持续推广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依法开展人防监管工作。

(四)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各种监督,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咨询投诉举报”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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