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37/2019-0000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人防办 |
成文日期 | 2019-08-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全面推进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前防护设备现场检测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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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自2019年9月15日起,温州市全面开展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前防护设备工地现场检测工作。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省人防办制定的标准要求,自行组织检测人防防护设备质量,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向各级人防主管部门申请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并提交检测报告。 入驻网上中介超市的检测机构可以在温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中介机构库查询,网址:http://zjzx2.wzae.gov.cn:8000/。 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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