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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人防办对外公布第二批办事材料负面清单 今后企业在瓯海办理人防手续更方便
时间:2018-07-16 09:32:14 来源:瓯海人防办 浏览次数: 作者:赵阳 字号:[ ]

“今后企业向人防办部门申请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登记手续、人防易地建设核实,不再需要办事对象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土地出让(租赁)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等6项手续材料了。”7月13日,瓯海区人防办发布了涉及4个审批事项共6个办事材料的第二批负面清单。瓯海人防办公布的两批负面清单所列办事材料,不再需要老百姓和企业提供,全部采用数据共享、第三方平台查询、部门间互助查询、现有办事材料证明、办事对象承诺等方式检验。以2017年度办件量推算,全年可让老百姓少带办事材料400多份。瓯海人防办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网上办移动办”方面又迈出坚实一步。

“现在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真方便!”温州万誉置业有限公司近日拿到了该企业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和质量监督方案,公司经办人员金先生对瓯海人防办开展的“网上办移动办”便利化连连点赞。“原来企业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需持相关材料到人防窗口办理手续,由于多数企业不熟悉申报表格填写,常常出现跑多次的问题,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瓯海人防窗口负责人介绍,为充分解决企业办理人防质量监督手续跑多次问题,瓯海区人防办推出微信移动办和政务网上办服务,事先在网上、微信公众号以及电话中指导业主如何填写申请表、整理报批材料,并且采取“5+2”工作法帮助企业实现“审批零跑动”办理相关人防审批手续。今年3月实施以来,已为75家企业实现人防相关审批手续“网上办移动办”。

与此同时,瓯海人防办在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八统一”的基础上,逐项对照数据共享清单,明确凡是可以通过数据共享方式核验的数据,一律不再需要办事对象提供。今年3月起,由区人防办自查自报,分两批精简10项办事材料,同步修改“八统一”梳理表,并公布修订后的办事指南。

为完善机制确保实效,瓯海区人防办由区府办王利建副主任牵头,区人防相关科室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协助做好“网上办移动办”工作。同时制定“网上办移动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把“减材料”作为前置任务,先易后难分批次公布办事材料负面清单,夯实“网上办移动办”工作基础。据悉,区人防办将继续挖掘数据潜能,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加快梳理和公布第三批办事材料负面清单,继续做好“网上办移动办”人防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