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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12-21 09:10:28 来源:市人防办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起草背景

省人防办于2010年10月11日印发公布了《浙江省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暂行办法》(浙人防办〔2010〕75号),自施行以来,着眼提升民防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度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队伍建、管、用,建立规范、常态、实用的建设机制,我们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浙江省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浙人防办〔2018〕13号)。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民防应急救援队伍的定义、适用范围、组建原则、管理体制及相关表彰。

(二)明确加强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建设主体、建设标准、建设种类及队伍编成。

(三)明确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平、战时总体任务及通信保障队、抢险抢修队、消防防化队等各分队任务。

(四)明确民防应急救援队伍注册管理、队伍整组、队伍训练、队伍使用、日常管理等规范化管理规则。

(五)明确民防应急救援队伍的保障原则及物资保障、装备保障、经费保障等综合保障原则。

三、实施时间

本《浙江省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浙人防办〔2018〕13号),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