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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及其任务

时间:2017-11-03 14:50:22 浏览次数: 来源:网络资料整理 字号:[ ]

民防是民事防护的简称。民防是国际通用词,英文CIVIL DEFENCE,它包括战争空袭的防护、自然灾害的防护和民间人为灾害的防护。随着社会发展,民防逐步向保护生态环境、人道主义救援等领域拓展和延伸。现在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建立民防体系,并制定了民防法规,把平时防灾救灾和战时防空有机结合起来。目前,国际民防组织有49个成员国和10个观察员国。我国于1992年加入国际民防组织。

民防任务是指在保护平民居民不受危害,帮助平民居民克服敌对行动或灾害的直接影响,并提供平民居民生存所需条件的某些或全部人道主义的任务:(一)发出警报;(二)疏散; (三)避难所的管理; (四)对灯火管制措施的管理; (五)救助;(六)医疗服务;(七)救火;(八)危险地区的查明和标明; (九)清除污染和类似保护措施;(十)提供紧急的住宿和用品;(十一)在灾区内恢复和维持秩序的紧急支助;(十二)紧急修复不可缺少的公用事业;(十三)紧急处理死者;(十四)协助保护生存所必需的物体;(十五)为执行上述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计划和组织的补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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