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姜方宣等同志聘任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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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人防办〔2014〕17号
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市人防办(市民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整合的批复》(温市编〔2013〕8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聘任姜方宣同志为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副主任、工程师,免去其市人防指挥所管理中心副主任、工程师职务。 聘任冯海涛同志为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八级职员。 聘任李飞同志为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八级职员。 聘任叶蕾同志为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副高级工程师。 聘任黄彩芸同志为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助理会计师。 聘任叶宗慧同志为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助理工程师。 聘任陈开茂同志为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免去其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聘任石教友同志为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八级职员。 聘任徐剑影同志为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副高级工程师。 聘任黄强同志为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助理工程师。 免去宋鹤峰同志的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黄大敏同志的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朱翔东同志的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姜方宣、冯海涛、李飞、叶蕾、黄彩芸、叶宗慧、陈开茂、石教友、徐剑影、黄强等10名同志的聘任期按原聘任期执行,聘期到期后,由聘任单位重新签订新的聘用合同。 冯海涛、李飞、叶蕾、黄彩芸、叶宗慧、石教友、徐剑影、黄强等8名同志随文免去原单位的聘任职务。
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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