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防办〔2013〕25号 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姜方宣同志为温州市人防指挥所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聘任薛微同志为温州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工程师; 聘任胡炜同志为温州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工程师; 聘任陈博闻同志为温州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工程师。 姜方宣同志聘期3年,自2013年3月起至2016年2月止。 薛微、胡炜、陈博闻等3名同志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自2013年1月起至2015年12月止。 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 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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